江歌,一個天性善良,樂于助人的好姑娘。在2016年11月3日,這個好姑娘永遠失去了自己的生命。而這一切似乎都是源于江歌的“樂于助人”。當晚,江歌接到劉鑫的電話,希望她到車站去接她回家。江歌于是趕到車站,接回劉鑫,但是在抵達居住的公寓樓時,劉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樓前,三人發(fā)生了爭辯。隨后江歌叫劉鑫先進房間,自己與這名男子辯論,并擋著這名男子不許其進屋。接著,劉鑫和鄰居聽到了尖叫聲,出來一看,江歌倒在走廊里,脖子被刺數刀,直冒鮮血。警察趕到后將江歌立即送往醫(yī)院,但是因為失血過多,沒能挽回她的生命。
不是說“見義勇為”“樂于助人”這樣的事情不可以做,只是說我們應該以何種方式,站在何種角度有效的去處理突發(fā)事件;蛟S我寫到這里,有些孩子們會說,就是啊,這種事情又不是自己的事,江歌干嘛要插手,但是這樣的說法是不是有違背了我們中國傳統(tǒng)道德意義上的“仁義”呢?那這種事情我們又該如何去應對呢?
首先第一點,遇到突發(fā)情況第一時間應該尋求警方的幫助。一個女孩,異國他鄉(xiāng),本身就是弱勢群體,又是在面對一個30多歲的男性“狗急跳墻”的時候,該如何自保,在自身安全無法保障的情況下,就應該尋求外界的幫助,而非自己一力承擔,畢竟個人的力量有限,尤其還是個女孩子。
第二,選擇朋友要慎重。首先你要知道作為你的朋友的品行。若是些酒肉朋友只知吃喝,在你危難時留下你一人,那種“朋友”又如何能稱之為朋友,如何擔得起“朋友”二字。真正的朋友會在危急時刻伸出援手,絕不會讓朋友一人陷入危機,不說替你擋刀子,至少可以與你以前面對,好歹“三個臭皮匠頂一個諸葛亮”。
第三,江歌案是典型的熟人作案。因為認識所以相信對方不會傷害自己,所以敢一個人去面對。但是電視里的普法兇殺案件往往都是熟人作案。我們降低了防備之心,往往讓人有機可乘,這苦果只有我們自己來嘗。
最后的最后,不要忽視自己的人身安全,往往就是忽視的這些,總會釀成大禍。一旦發(fā)生什么事情,最痛苦的往往就是那些愛你愛到骨子里的人 。生命只有一次,沒有重來的機會,所以希望每一個你,都有保護自己的意思,保護自己的能力,每一天都能快樂健康平安,學有所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