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本質是什么?這一問題彌久而時新,深深地吸引著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們,他們從不同的角度紛紛表述出復雜的關于人的本質的觀點。在中國思想史上,對于人的本質這一問題的探討,帶有較濃厚的道德論色彩,主要是圍繞人性善與惡所展開,遵循“人禽之辨”和“人倫之辨”,前者區(qū)分人與動物,而后者則是點明了人與人之間的區(qū)別。
西方對于人的本質的探討,在馬克思之前,主要圍繞人的自然和精神屬性展開。例如,古希臘時期的哲學家曾提出“人是萬物的尺度”、“人是理性的動物”;隨著資本主義的發(fā)展,近代自然主義將人的本質歸結為自我保存、趨樂避苦的自然屬性。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提出人之所以優(yōu)越于動物就在于人有意志自由。
在馬克思從事哲學活動之初,受黑格爾思想的影響,馬克思將自我意識當做人的本質;《萊茵報》時期,馬克思面對現(xiàn)實的矛盾,在爭取出版自由的斗爭中,他提出,自由是人所固有的東西,是人的類本質。但馬克思并非抽象思辨,而是將關注點逐漸放在了客觀現(xiàn)實,提出現(xiàn)實生活中的人們?yōu)楹螘胁煌淖杂捎^,就在于他們的利益、地位、等級差別。
在《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》時期,馬克思突破費爾巴哈從個體和類的矛盾考察人的本質,提出勞動是人的本質,從而取代“理性、意志和心”,但這個“勞動”,并非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生產勞動,而是馬克思理想層面的勞動,具有自由、自覺和自主性,能為人帶來愉悅的勞動。在《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》中,馬克思實現(xiàn)了重要的突破,從理想的“勞動”進入到人的現(xiàn)實本質,提出它是“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”這一著名論斷,實現(xiàn)了在人的本質這一問題上“哥白尼式的革命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