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收賬款是指企業(yè)按照合同約定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。企業(yè)一般設置“預收賬款”賬戶進行核算,相對來說比較簡單。但是由于涉及到增值稅,不同業(yè)務納稅義務發(fā)生時間不同,影響到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”的確認。在此,做一歸納總結,希望對同學們的學習有所幫助。
在稅法中,如果采用預收款方式,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分為三種情況:
(1)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,其納稅義務發(fā)生時間為貨物發(fā)出的當天。
(2)生產(chǎn)銷售生產(chǎn)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、船舶、飛機等貨物,增值稅納稅義務發(fā)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。
(3)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(chǎn)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,其納稅義務發(fā)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。
如果增值稅納稅義務發(fā)生,會計上就要計入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”。下面我舉例說明:
【例題1】東方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%。2020年1月1日,東方公司與長城公司簽訂產(chǎn)品銷售合同,合同約定,合同簽訂日長城公司預付貨款11 300元。合同簽訂日,東方公司收到長城公司預付的貨款11 300元。1月20日,東方公司向長城公司發(fā)出貨物一批,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注明貨款30 000元、增值稅3 900元。1月30日,東方公司收到長城公司補付的余款存入銀行。
這道題是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貨物,增值稅納稅義務發(fā)生時間為發(fā)出貨物時,因此東方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:
(1)1月1日收到長城公司預付貨款
借:銀行存款 11 300
貸:預收賬款——長城公司 11 300
(2)1月20日發(fā)出貨物
借:預收賬款——長城公司 33 900
貸:主營業(yè)務收入 30 000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3 900
(3)1月30日補收貨款
借:銀行存款 22 600
貸:預收賬款——長城公司 22 600
【例題2】東方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%。2020年1月1日,東方公司與長城公司簽訂經(jīng)營租賃(非主營業(yè)務)設備合同,向長城公司出租設備1臺,租期為3個月,含稅租金共計33 900元。合同約定,合同簽訂日預付含稅租金11 300元, 合同到期結清全部租金余款。合同簽訂日,東方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銀行,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注明租金10 000元、增值稅1 300元。租賃期滿日,東方公司收到租金余款及相應的增值稅。
這道題屬于有形動產(chǎn)租賃業(yè)務,納稅義務發(fā)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或者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,因此東方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:
(1)收到長城公司預付租金
借:銀行存款 11 300
貸:預收賬款——長城公司 10 000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 1 300
(2)每月末確認租金收入
借:預收賬款——長城公司 10 000
貸:其他業(yè)務收入 10 000
(3)租賃期滿收到租金余款及增值稅
借:銀行存款 22 600
貸:預收賬款——乙公司 20 000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2 600 |